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湖北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15号)、《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20〕15号文件的实施方案》(鄂平安组〔2020〕2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随州的实施方案》(随发〔2020〕1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20〕15号文件、鄂平安组〔2020〕2号文件、随发〔2020〕10号文件的实施方案》(随县平安组〔2020〕2号)、《关于创建2021年度“枫桥式”平安镇(场、风景区、开发区)的实施方案》(随县平安组〔2021〕1号),结合万和镇实际,现就创建2021年度“枫桥式”平安村(居)、平安单位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县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和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万和、法治万和。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枫桥式”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二)扎实开展平安风险系统治理,加强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积案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不断提升对平安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的能力水平。
(三)选优配强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干部和村(居)治调主任。定期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平安建设工作培训。
(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专群结合为基础,做强联防联控。建立村联防队、企事业单位保安队、农村志愿巡逻队,并组织巡逻队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实行分片编组、联防联控,进一步提升巡防质效,维护社会治安。
(五)加强村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六)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用好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发挥乡贤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
(七)严格落实“逢四说事”、“访议解”工作,有效深化“逢四说事”“访议解”两制融合,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杜绝进京非正常访和赴省异常访,信访问题快速导流,初信初访处置有效,接劝返工作及时到位且无滞留现象。
(八)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九)做强“雪亮工程”,原则上每个村要在重点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等地建设5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不断完善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十一)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各村(居)内池塘、水库、河道旁要安装防溺水宣传牌,不发生溺水事件。
(十二)邪教人员摸排管控到位、教育转化到位,不发生反宣滋扰和非法聚集活动。
(十三)因地制宜,合理落实一村(居)一警(辅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十四)涉稳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反馈、处置率达到100%。
(十五)平安建设第一、第二责任人无违纪(党政纪后三类)违法问题。
(十六)积极推广《长安随县》微信公众号,各村(居)、单位干部普遍关注,关注率和阅读率达到100%。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将各级领导对平安建设的批示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4次。
(十七)广泛开展群众普法宣传,有方案、有普法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各村(居)、单位要精心组织、多措并举,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12月)。各村(居)、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查摆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机制、固成果,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镇委政法办负责对本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将结合年终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情况,择优向上级推荐命名一批“枫桥式”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并依照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要把创建“枫桥式”平安村(居)、平安单位作为平安风险系统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村(居)、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村(居)、单位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干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见效。镇委成立创建“枫桥式”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工作专班,指导督导各地创建工作。
(二)坚持创新引领。各村(居)、单位要因地制宜,加强工作创新,积极完善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机制,充分激发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平安建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三)加强考核督办。镇委政法办将把本次创建工作作为2021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同时,实行定期通报,对创建工作推动有力的,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推动不力的,通报批评;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约谈、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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