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卫生健康局办结首起“首违不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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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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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市卫健系统积极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推进说理式包容审慎监管。近日,随县卫生健康领域首例轻微违法行为当场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结。

随县某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无有效健康合格证人员从事直接服务顾客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属于轻微,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并且已立即改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事项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教育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开出该县卫生健康领域首份《当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案是对于违法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的违法行为,推行“首违免罚”制度的体现,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柔性执法方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卫生执法服务理念,更利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将在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红线的前提下,落实主体责任,优先运用批评教育、提示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非处罚手段,通过说理式执法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促进行政相对人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实现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讯员   尚伶、周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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