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政务服务中心2月份窗口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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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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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政务服务【2017】第2期

  2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狠抓效能提速、服务创新,全方位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重点针对年后外出务工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中心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现将2月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一)窗口工作

  1.业务受理。二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共受理业务办件5600件。其中,受理业务前五名窗口单位为:公安局(4054件)、住建局(926件)、工商局(226件)、财政局(109件)、食药监局(103件)。咨询件较多的窗口单位有:农业局、经信局、水利局、交通局和卫计局;未发生业务受理办件的窗口单位为消防大队。公安出入境窗口集中缴费10.5万元;住建窗口集中缴费65.7万元。

  2.信息报送。本月除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和教育局窗口报送信息简报外,其余单位均未报送信息。

  3.领导督办。县四大家相关领导分别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窗口工作人员致以新春问候,对窗口服务状态、创新部署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戒骄戒躁,进一步围绕审批效能提速、事项公开、时效缩短、办事成本降低等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要求将管理协调与量化考核有效衔接、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建设,规范政务服务日常管理。二月份,县公安局、发改局、住建局、工商局、环保局、质检局、食药监局、交通局、林业局、卫计局、水利局、经信局、财政局、教育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进驻窗口安排指导工作,占比达80%。

  (二)窗口人员

  1.考勤记录。二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9人次,合计9天;外出办事登记4次;其余窗口人员基本全勤到岗、按时上下班。

  2.好人好事。食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雷春梅在面对办事人咨询和申请办理非本窗口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主动电话联系该窗口同事并为办事人指引路线;2月21日,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刘晓丽在受理齐星集团随县龙岗一、二期光伏电站项目申报水保方案时,得知申报人在外出差,为有效缩短审批时间并避免申报人往返奔波,主动将资料模版发给当事人,并远程指导填写,极大的方便了项目申报人;二楼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和窗口当作自己的家,积极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出力献策,利用休息时间从外面搬来方砖,放在上下楼梯道门旁,方便办事群众进出,受到办事群众好评。

  (三)投诉、留言情况

  本月未收到投诉及留言。

  二、量化评比

  1、评为二月份“红旗窗口”的窗口单位:公安局、工商局、住建局、财政局、食药监局和环保局。   

  2、评为二月份“星级首席”的窗口首席代表:刘凯、曾珠、刘婷月、王芳、肖建强。                         

  3、评为二月份“服务标兵”称号的窗口工作人员:冯娇、王小曼、胡泸铭、程丽、颜冰灿、刘小丽、吴凤秀、黄德义。     

  三、存在问题

  1、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对自身要求不严,纪律松弛,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临时请假不及时,不履行规定程序,上班玩游戏、看视频等现象,造成工作断档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2、业务办理授权不够。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共计19个职能部门进驻,部分部门仅授予窗口受理、颁证和送达的权利,未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和组织协调权。有的部门虽安排了首席代表进驻,但实质上审批职权仍留存在单位领导手中,导致了审批事项不能直接在中心窗口内办结。窗口成了“收发室、传达室”,违背了“一站式”服务的初衷。

  3、集中缴费渠道不通畅。受客观因素限制,集中缴费功能只能通过转账形式完成,窗口无法受理现金业务,给办事人员带来不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要求

  1、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3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随县政办发[2016]55号)文件有关精神,围绕所涉及的196项事项,按照基本信息表、权利流程图、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服务表格、办理环节信息、廉政风险点信息、常见问题等八项内容,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录入到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以实现我县电子监察和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实际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2、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县政务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对窗口开展不少于4次的巡查,对发现的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服务质量不高、态度粗暴等现象进行实名通报,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窗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优势,将各进驻单位业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进行流程再造,开展联审联办、领办代办服务,最大限度的提高办事效率。要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随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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