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67号)通知要求及《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用于脱贫村和产业占比不低于70%和55%的规定,按照《随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全县美丽乡村“两环线一片区”建设规划,经县领导审批同意,现将中央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49万元项目使用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政策的情况,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23,07223339596。
附件:随县2022年提前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明细表
随县财政局
随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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