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国考断面水质离考核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差距,改善任务十分艰巨。2018年1至6月,随州市府河平林、澴水王店、涢水大桥、氵厥水厉山四个国家级水质考核断面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超标现象,断面平均水质无一达标;7月26日,督察组分别对应山河明寨桥、澴水孝昌王店、广水河东河桥三个断面水质进行实测,监测结果显示,断面水质COD、总磷、氨氮等指标虽达标,但处于超三类临界标准边缘,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厉山i厥水断面2018年度实现了全年平均值达标,2019年1至3月厉山之厥水断面连续3个月实现了单月达标。
2.姜水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完工。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2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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