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1)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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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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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河道上游禁、限养区内仍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搬迁或关闭,成为流域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督察发现随县53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仅有349家。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化粪池建设不规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水未完全收集、病死猪运转不及时等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三、整改完成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每年召开多次养殖场污染防治环保治理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题会,积极开展粪污治理及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各镇政府组建养殖污染治理专班,对辖区内养殖场实施全面的摸底排查,督促各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签订《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并限期落实。2019年7月,我县向省农业厅积极申报2019年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功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500万元。2019- 2020年, 我县积极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场、2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项目资金扶持,采取先建后补、招标等资金补助方式,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020年 我县规模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517家,配套达标517家,基本实现2020年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的绿色发展目标。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常态化召开养殖场污染防治环保治理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题会,积极开展粪污治理及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各镇政府组建养殖污染治理专班,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8月6日-2019年8月12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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