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28007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异味扰民、渗滤液未处理问题。
二、基本情况
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4年7月15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014年9月9日经县环保局批准同意投入运行。该项目建设规划用地112亩,总投资4502万元,设计总库容为66.4万m³,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吨,设计使用年限14年,服务范围对县城区周边的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2019年9月前该项目渗滤液由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处理,采用碟管式两级反渗滤液处理方案,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50吨/天(80%达标清水直排,20%浓缩液回灌)。自2019年9月起,渗滤液处理通过招投标方式由第三吨专业机构广东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目前该公司在原有一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4套RO膜反渗透设备,现渗滤液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库容24.3万m³,使用年限5年,投资3383万元,2019年10月,一期库容填埋完毕。2019年8月启动二期建设,库容为42.1万m³。自2021年5月23日和8月28日起,我县18乡镇及县城区生活垃圾已相继全部转运至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已不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件中反映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未处理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在线监测总氮设备主板损坏故障,2021年9月23日已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停机报备,渗滤液处理设备未开机进行渗滤液处理,并将每天约200吨的库区渗滤液暂存在应急池中,并未发现渗滤液外排现象。2021年9月29日在线监测设备维修恢复,并及时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报备复产。
(二)关于信访件中反映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异味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问题属实。
异味扰民主要发生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 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量增大。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自2020年5月起,除接收本县生活垃圾外,新增接收了随州市主城区、高新区、曾都区、大洪山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从而使垃圾处理量剧增,日平均达到850吨左右,导致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对异味的处理能力不足;二是2020年9月份垃圾处理场对原有渗滤液调节池打开后进行清淤维护而产生的异味;三是当时没有对垃圾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异味扰民的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一)为有效缓解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产生的异味问题,经县政府批准,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0年6月份在该场新建了一座8000立方米的渗滤液应急池,该应急池已于2020年8月份投入运行使用。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一座渗滤液调节池进行维护清理。
(二)经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并于2020年12月10日报请县政府批准,于2020年12月16日对废气收集治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单位于2021年2月20日进场施工,并于2021年6月2日对填埋区和调节池全部废气进行收集点火。
(三)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场区及填埋区喷洒灭蝇除臭药剂。
(四)鉴于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在2021年5月开始运营,我县生活垃圾从2021年5月23日起,已全域转运至随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目前,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停,不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对二期库区垃圾暴露面堆体进行整形、覆土、覆膜,实现100%全覆盖率。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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