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90006)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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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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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90006)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3组,14组附近的无名铁矿石厂,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扰民。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无名铁矿石厂实为随县红达冶炼有限公司投资兴办的配重件、器材铸造厂,位于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四组,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三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法定代表人叶萍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MA49J1XB9H。经营范围:铸造配重件,器材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421321-31-03-059463,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该公司于2021年2月7日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通过《关于对随县红达冶炼有限公司铸造配重件、器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县环建审[2021]11号)文审批;生产工艺:熔融→浇注→打浆→砂处理→成品(铸造件)。现厂区现场堆放有钢渣、硅泥、兰炭等部分原辅材料,建设有简易铸造炉一套,因建设期间调试过程中发现成材率过低,达不到预想效果,已将原建生产设备拆除。现公司正在外地考察类似先进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待重新确定计划后再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

(三)现场调查核实及整改情况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无名铁矿石厂,扬尘、噪声污染严重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该公司自2021年6月起已停止生产,简易铸造炉上已长有杂草。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调试过一段时间,其间因治理污染设施未完善,调试过程中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且堆放的原辅材料未进行覆盖,无组织扬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日,经再次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厂区内主要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堆放的原辅材料已采用抑尘网进行覆盖。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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