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40047)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县委、县政府和随县林业局的某些领导,,将石材矿区原本属于林场范围内的山场调出林场范围,以便继续破坏。国有七尖峰林场乱开乱采面积达1.8万余亩。”
二、基本情况
国有七尖峰林场始建于1956年,地处鄂豫两省交界的桐柏山麓,与河南省桐柏县和湖北省枣阳市、以及随县境内殷店镇、万和镇、太白顶景区、唐县镇、吴山镇其五镇(景区)29个村接壤,面积为22.4554万亩。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县委、县政府和随县林业局的某些领导,,将石材矿区原本属于林场范围内的山场调出林场范围,以便继续破坏”问题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国有七尖峰林场,当年划定林场经营界线都为当地小地名,林场自成立以来,因经营界线不够清晰准确,与周边村民的林地纠纷从未间断,1982年,时任原随州市副市长胡清兰同志亲自带队,组织多个部门现场办公,走访调查,处理林场与周边村民山林纠纷,将林地面积调整为17.4万亩(对外号称18万亩)。但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政策环境等因素制约,仍然存在国有林地与周边村组集体和农户林地权属争议和纠纷。特别是随着当地石材产业发展和风电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更加凸显,各类群访、缠访,甚至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2017年,随县启动国有七尖峰林场改革工作(精准落界),县政府先后3次召开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最终落实七尖峰林场经营界线面积17.1万亩,并办理了不动产证。至于信访件反映的“石材矿区原本属于林场范围内的山场调出林场范围”的山场实则是与周边镇村存在争议的地块,面积约2万亩,由于权属问题存在争议,该类地块尚未纳入林场经营界线范围内,也未明确到具体村组。因此,不存在将石材矿区原本属于林场范围内的山场调出林场的问题。国有七尖峰林场经营界线精准落界是改革发展的需要,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存在的情况。
(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国有七尖峰林场乱开乱采面积达1.8万余亩”问题。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随县林业局、国有七尖峰林场联合调查核实,自2006 年以来,随着林场周边石材开采企业逐步增加,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少数企业违规开采的现象。2016年12月,中央媒体曝光随县石材开采有关问题后,国家林业局立即派专班到随县,对林场范围内石材开采问题进行专项督查。2017年初,中央对随县石材产业开展专项督查,随县相应启动石材产业专项整顿至今,通过对全县范围内石材开采情况全面清理,核实2009 - 2015年林场范围内石材企业违规占用面积为5.99公顷(89.85亩),县监察局已对原林场两任负责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处理。2015年以后,林场范围内没有出现新的乱开乱采情况。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无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2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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