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230026) 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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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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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 X2HB202109230026)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唐县镇肖畈村5组新唐加油站油污进入信访人鱼塘,导致鱼塘上百条鱼死亡。该加油站常年排放洗车废水,其抽排油罐内有大量的含水废油。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针对新唐加油站存在洗车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土质结构的沟渠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4万元,新唐加油站已落实了2.4万元罚款。

(二)督促新唐加油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1.将东南边雨水沟进行水泥硬化;2.对汇入316国道雨水沟连接处新建2个收集池,在收集池内放置了吸污棉,对厂区内雨水进行吸污处理;3.将洗车废水通过2个容积5吨的塑料吨桶进行收集循环使用。

(三)针对信访人多次反映该问题,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唐县镇人民政府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县分局2021年8月19日对双方下达了《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建议信访人就赔偿问题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四)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唐县镇人民政府就信访人多次反映问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五)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加大对新唐加油站的监管力度,确保加油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新唐加油站已完成以下整改:1.将东南边雨水沟进行水泥硬化;2.对汇入316国道雨水沟连接处新建2个收集池,在收集池内放置了吸污棉,对厂区内雨水进行吸污处理;3.将洗车废水通过2个容积5吨的塑料吨桶进行收集循环使用。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针对新唐加油站存在洗车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土质结构的沟渠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4万元,新唐加油站已落实了2.4万元罚款。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9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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