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完善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设施并严格监管运行,停用的垃圾填埋场规范封场。
二、整改目标
在用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已停用的垃圾填埋场实施规范化封场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在用的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2.对已停用的垃圾填埋场实施规范化封场整治,完善截洪沟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渗滤液产生、收集、转运、处理严格实行台账化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21年8月22日按随州市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迅速关停随县垃圾填埋场实施全域垃圾焚烧发电的通知》要求,对库区进行了覆土覆膜,完善了截洪沟建设,实现了雨污分流,完善了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渗滤液的处理实行了台账化管理。
2.随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废气治理项目于2020年12月10日经县政府批准,于2020年12月16日对废气收集治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中标单位于2021年2月20日进场施工,并于2021年6月2日对填埋区和调节池全部废气进行收集点火燃烧。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5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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