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 X2HB202109150059)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万和镇、太白顶景区(吴山镇16家,万和镇18家,太白顶6家)非法小制沙厂泛滥成灾,泥浆乱流,堵塞河沟河床,粉尘、噪声严重扰民。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接到信访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万和镇共有9家非法制砂厂、太白顶风景名胜区共有1家非法制砂厂、吴山镇无非法制砂厂。
2.督促有关部门对仍在非法生产的制砂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组织工作专班,对已关停的非法制砂厂坚决拆除制砂设备,防止死灰复燃。
4.督促正在申报办理手续的制砂厂尽快取得合法手续,并加强监管巡查,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严禁私自开工生产。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目前,非法小制砂厂已全部断电停产,不具备生产能力。
2.万和镇9家非法制砂厂已有8家的设备已拆除,其中万和镇随县华策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梁策)已拟定转型计划书,已报相关部门同意,正在进行转型,转型后从事石材异型加工;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的1家非法制砂厂厂区已荒废,不具备生产能力。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0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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