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随州市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
具体表现:万和镇相关石材加工企业的临时许可证均于2019年底到期,截至督察组入驻已过期一年,但相关企业仍在使用超界土地从事石材加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既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查处超期占用临时用地行为,更未对临时用地复垦复绿工作进行督促,在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下,就对该问题上报进行销号。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对万和镇石材加工企业超界用地问题核实、查处到位,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到位。
三、整改措施
1.责成随县石材加工企业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签订土地复垦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
2.对万和石材加工企业用地情况全面清理,发现违法占地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到位。
3.做好矿山及周边植树、绿化的监督指导,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月5日,督促康辉和万科两家公司12处加工厂重新编制了复垦方案,缴纳了土地复垦费,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申请延期临时用地面积454亩,缴纳土地复垦费136万元,其中康辉公司申请延期临时用地面积360亩,缴纳土地复垦费108万元;万科公司申请延期临时用地面积94亩、缴纳土地复垦费28万元。2021年6月2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为康辉补办临时用地16.25亩,公司另缴纳土地复垦费8.1万元。
2.规范石材加工企业用地行为。为彻底解决康辉、万科公司临时用地问题,规范用地行为,2021年11月22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临时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对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延期的临时用地使用作出进一步明确:通过补办一批和腾退一批完成整改。我局按照要求,多次督办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及时腾退开展覆土复绿。截至目前,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已完成整改总面积470.25亩(问题反馈428亩,自查自纠42.25亩),其中补办建设用地手续207.51亩(康辉173.51亩、万科34亩),腾退覆土复绿面积262.74亩(康辉202.74亩、万科60亩),全部达到整改标准,顺利通过市、县联合专家组验收。问题已经彻底整改到位。
3.查处违法用地。2018年万和镇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万和镇青苔村、郭家乡村土地4433平方米(康辉3110平方米、万科1323平方米)建设堆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涉嫌非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退还所占土地,并按要求缴纳罚款44330元(康辉31100元、万科13230元)。
4.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是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组织原矿山所有权企业,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排查矿区边坡、平台,做到应覆尽覆、应绿尽绿。2021年,我县累计投入资金6200万元,覆土约177.9157万立方米,植树约47.3606万棵,植藤约13.1353万株,播撒草籽约439.97公顷,恢复治理面积约6614亩。二是对前期完成生态修复的平台、边坡,持续做好覆土复绿后期抚育管护。对因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受损的部分,督导相关企业及时补植到位,形成乔、灌、草“三位一体”的立体绿化格局。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企业继续抢抓有利时机,开展矿山后期管护补植及生态修复,督促企业新造补植槐树籽8000斤,橡子8000斤,格桑花种子10000斤,松树苗23600株。目前我县18宗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了省级专家验收。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2)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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