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情况的公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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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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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

二、整改目标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规范管理,提高防治水平。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所有养殖场项目建设任务,实现畜禽粪污处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

2.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养殖场取消项目资格,并依法进行查处。

3.对照2020年畜禽养殖清查专项行动清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畜禽养殖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按照“一场一策”设计方案,全县方案认定建设431家,已完成验收并拨付资金403家,剩余28家正在验收中,2023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并公示。2022年全县畜禽资源化利用率96.83%,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100%。

2.由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各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加强对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未完工养殖场的技术指导力度,督导粪污设施及时完工运行。目前,申报项目养殖场已完成项目进度建设。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1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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