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SD2SZ202312180002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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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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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180002)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澴潭镇煤炭村九组村民举报当地山上乱砍乱伐,大概有200亩左右,主要是杉树、栎树、松树等。举报人姚先生称去了可以打电话联系他”问题。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澴潭镇煤炭村,实为随县澴潭镇煤炭坡村。信访人反映的“当地山上”位于随县澴潭镇煤炭坡村九组没牛湾冲,经度:113.031795°E,纬度:31.831919°N。澴潭镇煤炭坡村村委会于2009年将没牛湾冲此处撂荒的荒田50余亩和山场110余亩,共计160余亩,承包给澴潭镇大碑店村村民胡爱国种植白杨树。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2023年12月19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随县澴潭镇煤炭坡村九组开展现场核查。经查,2022年9月,胡爱国委托庞万超对其种植的杨树进行砍伐,庞万超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在煤炭坡村九组没牛湾冲山场采伐杨树,采伐杨树面积4.45公顷(66.75亩)、蓄积249.7立方米,采伐的林木均为山场林木,不涉及荒田种植林木,未砍伐杉树、栎树、松树。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随县林业局对庞万超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庞万超之女庞金枝已补种树木,2024年1月27日,随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庞金枝补种树木情况进行了调查,庞金枝在庞家岩村二组、三组山坡上进行了补种,种植的树种为1年生湿地松容器苗,合计补种树苗2500余株,面积22.78亩,湿地松的成活率达90%。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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