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130003)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随县三里岗尚店村二、三组,从2010年到2023年3月20日被蒋建伟非法挖沙三公里,挖出的沟渠有五十米宽,举报人于2019年向上面反映过,但蒋建伟只停了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就继续挖”问题。
二、基本情况
随县三里岗镇尚店村二、三组,位于三里岗镇与均川镇交界处,经纬度:113.122448°E,纬度:31.588734°N。该河段全长4公里,属均水水系支流。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2023年12月15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三里岗镇尚店村进行核查。现场查看时,无采砂洗砂行为,也无砂石废料堆放。经查,该河道2017年至2023年4月,共发生三起采砂情况,分别是:
1.蒋建伟于2017年4月与三里岗镇尚店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在尚店村三组河西沙滩进行采砂,采砂半个月,采砂长度200余米。
2.蒋建成于2019年私自在尚店村河道挖沙,采砂时长一个多月,采砂长度400余米。
3.张强于2023年1月1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随县三里岗镇尚店村泄洪通道疏通工程项目清理的砂石废料,共计237321.1立方米,占用河道私自建设一套简易筛砂设备,进行砂石废料加工,于2023年4月16日将设备拆除,对堆放的砂石废料进行了清理处置。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蒋建伟采砂违法行为于2017年8月14日被随县水利和湖泊局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水罚〔2017〕24号),给予蒋建伟处罚,蒋建伟停止采砂违法行为。
2.蒋建成采砂违法行为于2019年12月17日被随县水利和湖泊局进行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水罚字〔2019〕60号),随县水政监察大队对蒋建成进行立案查处,蒋建成停止采砂违法行为。
3.2023年2月17日,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对张强下达了《行政监督检查通知书》(随县水政检字〔2023〕2号),要求张强七日内拆除加工砂石设备,将堆放在河道内砂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2023年4月16日,张强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4.加大日常宣传、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措施,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生态平衡。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2日)向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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