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SD2SZ202312070004)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县新街镇刘家岗村2组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从2023年7月至今,每天22:30到第二天9:00开始磨石头(中途停过一个星期),该过程产生的噪音很大,影响到附近居民。举报人于2023年10月左右先后向市,县环保局,城管部门,随县政府反映,但未得到解决。2023年11月中旬,该公司突然开始停产,举报人发现是因为有巡察组要进行检查。举报人希望相关部门对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相应整改,减少噪音扰民的情况。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随州市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随县新街镇刘家岗村二组,经度:113.225009°E,纬度:31.816551°N,成立于2023年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21MAC9P26QXR。于2023年3月租赁使用湖北资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厂区生产经营,主要从事钾长石精细粉生产与销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钾长石)——清洗——粉碎——筛分——磁选——球磨——脱水——烘干——成品。
湖北资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10亩,建有两栋生产厂房,隔音墙50余平方米,沉淀池30余立方米。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办理年产10万吨精磨瓷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随县环建审〔2020〕45号),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验收。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随县新街镇刘家岗村2组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从2023年7月至今,每天22:30到第二天9:00开始磨石头(中途停过一个星期),该过程产生的噪音很大,影响到附近居民”的问题
经调查,反映的情况属实。2023年9月以来,信访人多次反映随州市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噪声扰民,对其生活造成影响。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工作人员会同随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多次现场调查处理,调查发现噪声主要来自夜间破碎生产线。2023年9月8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工作人员会同随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的生产噪声开展实地检测,监测结果显示东南方向厂界外1米处噪声73.2分贝,居民区敏感点噪声59.3分贝。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为‘二类混合区’,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随州市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噪声超标属实。
(二)关于反映“举报人于2023年10月左右先后向市,县环保局,城管部门,随县政府反映,但未得到解决。2023年11月中旬,该公司突然开始停产,举报人发现是因为有巡察组要进行检查。举报人希望相关部门对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相应整改,减少噪音扰民的情况”的问题
自接到信访人的反映投诉以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新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组织双方见面协调,商量采取对住房加装降噪玻璃等解决措施,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湖北资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于2023年11月7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12月1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环随罚字〔2023〕21号)。随州市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等原因于2023年11月15日停产,11月24日向新街镇电力部门提交报停变压器申请,与12月1日开始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存在必然联系。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3年11月15日,新街镇政府责令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停业整改;2024年5月18日,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施工队将靠近民房一侧的墙面安装隔音棉,施工时间为20天,工厂加装隔音棉后,噪音监测达标;2024年11月28日,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经验收合格后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5年3月上旬,随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现场检查发现,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仍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原材料,噪声检查依旧超标,3月28日工作专班对新街镇人民政府下达《工作提醒函》,要求镇政府督察该公司落实发现问题整改;2025年5月6日,该公司申请1000KV变压器报停,现已停工停产。
下一步,我县将督促新街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确保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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