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3HB202405150020)整改销号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随州市随县丰江水厂的污水排水口向历山镇的白云河排放污水,水体变浑浊”。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随县丰江水厂,实为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厂(原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厂),位于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沙城村三组,经纬度:113.31368°E、31.901645°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MA7FUMDXX2。2022年,随州市成立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业务收购,更名为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厂于2012年投资新建,2013年12月投入运行,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供水量8万吨/日,保障随州市城区及随县城区居民用水,属民生保障类项目。现有建筑物3栋(其中办公楼1栋、附属楼1栋、自来水生产车间1栋),主要生产设施有配水混合池1座、絮凝沉淀池2座、平流沉淀池2座、气水冲洗滤池2座、清水池2座、回收水池1座。生产工艺为:饮用水水源地(封江水库)原水—配水混合—絮凝沉淀—平流沉淀—过滤—消毒—进入自来水供水管网。
《随州市供水复线(封江水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4年8月7日通过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随环随建审〔2014〕119号);于2020年7月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登记编号:914213007641199925001W,有效期为2020年7月7日—2025年7月6日。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厂随州市供水复线(封江水源)工程项目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反冲洗水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未回流至回收水池再利用,通过地下管道排放至厂区西侧约1公里外的㵐水河(市区称白云湖),外排水质浑浊。随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外排反冲洗水进行取样监测(随县环测(WT)字2024第011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悬浮物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2025年3月20日,随县封江水厂排水处理工程完成招标,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正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进行公示;2025年4月2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出具《关于对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随县封江水厂排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随环随建审〔2025〕7号,该项目通过环评审批;2025年7月3日,该工程项目封江水厂回收池、二沉池(脱泥用)已完成建设。目前,全部反冲洗水均收集至回收池综合利用,实现零外排;相关排水口已封堵,无生产废水排出。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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