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昊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套房车厢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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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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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昊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环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昊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套房车厢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随县安居镇。项目代码为:2307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气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其刷涂胶衣、手工糊制、自然晾干过程位于胶衣喷房内,喷房应密闭设置;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非甲烷总烃:100mg/m³、苯乙烯50mg/m³”的限值要求。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4.0mg/m³”的限值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苯乙烯:5.0mg/m³”的限值要求;切割粉尘及焊接烟尘经全封闭厂房隔尘作用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颗粒物:1.0mg/m³”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设置1个容积5m³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安居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一般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玻璃纤维边角料、镀锌钢管边角料、地面降尘、焊接废渣)、危险废物(除尘器收尘、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及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应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声环境方面。该项目主要噪声为磨机、焊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应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封闭、墙体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隔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总量控制方面。该项目总量排放指标为:非甲烷总烃, 0.264t/a,项目单位应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申请获取。

(六)卫生防护距离方面。该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应无居民点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内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点。

(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于污水收集管道,应充分做好各污水处理单元构筑物和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管道、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严格用水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胶衣喷房均采用重点防渗要求,铺设环氧地坪漆;对厂区进行巡查,发现有物料泄漏应及时转移并清理。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四、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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