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随县鼎瑞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立方米花岗岩异型石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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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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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鼎瑞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艾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随县鼎瑞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立方米花岗岩异型石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随县万和镇。项目代码为:2305-421321-04-01-742681,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占总投资的3.8%)。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厂房(石材加工车间)、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处理措施)组成。

经发改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环评及专家论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气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生产粉尘、原料堆场装卸粉尘及风蚀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食堂油烟。生产粉尘应采取以下措施:厂房全封闭钢结构,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切割、仿形、磨光、切边等工序过程全程湿法作业,将所有加工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车间除进出通道外均密封,四周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原料堆场装卸粉尘及风蚀扬尘应采取以下措施:原料堆场露天设置,地面全部硬 化,风蚀扬尘通过采取四周设置围挡、定时喷淋降尘、篷布覆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粉尘通过装卸口设置喷淋系统,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应通过厂区内地面硬化,地面定时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并及时清扫道路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生产粉尘、原料堆场装卸粉尘及风蚀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二)废水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湿法加工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附近农田肥料;食堂废水应由隔油池处理后,同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附近农碳肥料;湿法加工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应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应在厂区南侧设置沉淀池,沿生产车间、厂界设置截流沟,使截流沟覆盖整个厂区,初期雨水应经厂区截流沟收集后,由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湿法作业。废水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三)噪声防控方面。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车间应为封闭结构,并采取墙体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隔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四)一般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沉淀池沉沙)、危险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应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碎石厂或制砖厂作为原料;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应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分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化粪池、多级沉 淀池、污水管网等)及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应做好防渗区的防渗工作。

三、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四、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3年8月9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  审批  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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