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教函[2018]21号
随县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中心学校,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及《湖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鄂教基〔2018〕4号)贯彻落实工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主、法治为基,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就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有力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保障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共建平安文明校园的重要举措。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扎实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
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方案,强化教育管理,注重源头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的学生欺凌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警校共建工作,建立警校共建制度,及时防控可能发生的校园及周边欺凌和暴力事件。
二、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到位
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教风学风,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共建无欺凌无暴力现象的“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成员单位为办公室、教师管理科、基础教育科、职成科、督导办、法制安全科、继教中心和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主要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做好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安排相关会议和督查督办。设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举报电话。
教师管理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基础教育科:具体督促中小学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职成教科:具体督促职业学校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职业学校特点,强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治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
督导办:将防治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
法制安全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善后工作;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督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教育中心: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能力。
学校: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统筹考虑,扎实做好“六个落实”(落实工作机构、落实部门分工、落实日常管理、落实预防措施、落实处置程序、落实长效机制),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开展好排查工作,建立详细的帮教管理台账,列入重点监督教育对象;开展好“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学生宿舍巡查”等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化解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自主管理;积极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利用法治教育园地、安全课、思想政治课程、法治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教会学生面对暴力欺凌行为时的策略和勇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大胆举报违规违法事件或信息。进一步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健全外来人员联系制度,对在学校周边逗留的闲散人员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调查了解,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排查、登记、处置、上报工作,及时与派出所联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及时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及时报警,预防二次伤害。有伤情的要立即现场紧急处置,并迅速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共同参与救治、共同协商解决。认真调查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形成公正公平的调查结论。按规范程序应对社会及各类媒体的问询或采访报道。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按计划进行学生道德法治、欺凌防治警示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4.强化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各中心学校要强化教育督导,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欺凌事件进行专门督办,督促对失职渎职、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随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随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光明
副组长:张立东 喻景龙 吴靖华 孙业友 张艳阳
操光海 朱保忠
成 员: 叶青松 毕金龙 王成义 李 涛 何金波
周宗文 李代保及各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属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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