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 47 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
3.《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
二、受理条件
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四、补贴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600元/月/人
非乡村公益性岗位:900元/月/人
五、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七、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存档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电话:0722-3339444
九、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的权利:依法取得足够的补贴金额。
2、申请人的义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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