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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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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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淮河镇加油站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3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协同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人员对事人销售的“水濂雪饮用纯净水”(规格型号:17L)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11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No:2022食1532),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称于2022年 11月1日从桐柏水濂雪饮品有限公司购进了11桶上述“水濂雪饮用纯净水”,进价4元/桶,售价7元/桶,并在2022年12月6日前全部售完。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水货值总额为77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水获利33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淮河镇加油站商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收购、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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