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现将2025年部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随县张四榨油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2日,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散装菜籽油检测。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现查明,该批散装菜籽油于2025年9月2日生产20L,成本16元/L,售价18元/L,共计销售20L,上述抽检同批次散装菜籽油于2025年10月9日全部售完,销售总金额为360元,共获利40元。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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