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9日
附件:随县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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