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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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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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随县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实验幼儿园主要职责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实验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定编23名,实有在编15人,隶属县教育局管理。

第二部分 随县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189.88万元。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179.59,均为财政补助收入。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随县实验幼儿园支出预算总额189.88万元,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了179.5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72.1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40.25万元、津贴补贴10.36万元、45万元、绩效工资2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58万元、职业年金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9万元、住房公积金13.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2.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县实验幼儿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9.8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教育支出17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县实验幼儿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实验幼儿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实验幼儿园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我校的政府采购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以校级领导为组长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精神,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我校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实行教育局的集中采购和学校自行的分散采购两种。

3、政府采购内容除每年市政府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外,还包括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集中定点加油、集中定点维修,公务用纸、印刷等。

4、教育局的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提出采购清单,教育局委托教仪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集中采购实施的;分散采购是指学校按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

5、学校购置大的设备需纳入年度预算内,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资金或安排自筹资金,按预算计划组织实施。

6、由装备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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