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
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拟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依据职责权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依据职责权限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股。推进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会计师1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为308.3万元,支出为308.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7.53万元,增长67.31%;支出增加159.09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本级没有项目支出,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08.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7.53万元,增长6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21万元,占本年收入99%;其他收入3.09万元,占本年收入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8.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09万元,增长51.6%。其中:基本支出183.19万元,占本年支出59.42%;项目支出125.11万元,占本年支出40.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05.21万元,支出为305.2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7.68万元,增长32%;支出增加156万元,增长51.11%,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本级没有项目支出,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21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7.6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没有项目支出,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09万元,增长51.6%。收入支出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本级没有项目支出,2022年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180.1万元,占59%。主要是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项目支出125.11万元,占41%。主要是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由于财务人员记账失误把单位工作餐费用计入了公务接待费导致决算数高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不变。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6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由于财务人员记账失误把单位工作餐费用计入了公务接待费导致决算数高于预算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市、区医保局,主要是开展医保交流工作。共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个,121人次。
4.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24万元,增降低135.3%,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政府采购。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2021〕93号)文件,下达随县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4万元。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整体绩效评价100分。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下达随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投入1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政策宣传、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等重点领域方面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安排,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按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医疗保障经办和服务能力。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召开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2次。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3次。
(2)质量指标
补助资金到位率:年度指标值100%,已完成100%。
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80%,已完成100%。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0%,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年度指标值≥90%,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年度指标值≤60分钟,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
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100%。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DIP试点:年度指标要求逐步推开,市医保局在2022年已出台随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相关配套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逐步推行。
(3)时效指标
DIP试点进展模拟运行时间:年度指标值不晚于12月底,市医保局在12月底前已完成DIP试点模拟运行。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年度指标值≥90%,参保人员对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达到95%。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保服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
三、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抓对外宣传,在提升部门形象上取得新进步。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村村响、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医保政策的对外宣传力度,让医保惠民惠企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探索建立“随县医保”微信公众号,开设待遇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经办、智慧医保、智能监管等专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2、抓经办服务,在提高群众获得感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完善经办服务体系,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二是增强参保意愿,抓好参保扩面工作;三是做实市级统筹,落实统筹区内同等待遇;四是积极主动服务,切实做好医疗医保目录动态管理;五是积极主动服务,切实做好医疗医保目录动态管理;六是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医保系统行风评价和医保综合指数管理;七是科学制定方案,加强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
3、抓亮点工作,在推进医保改革上体现新担当。一是配合市医保局按时间节点做好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点数和分值付费,同级别同病种付费标准一致,公平合理,降低群众看病就医成本。二是实现生育保险待遇“免申即享”,减环节,减材料,减跑路。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智能审批。实现省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跨省五个病种门诊和住院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直接结算。四是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抓基金监管,在维护基金安全上展现新作为。一是通过日常巡查、监管与培训,引导两定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积极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落实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主动整改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三是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曝光涉案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与查实金额、案件移送情况、作出处理的部门、处理依据与处理结果等内容,强化宣传,净化基金运行环境,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二、佐证资料
(一)基本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2021〕93号)文件,下达随县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4万元。要求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
总体绩效目标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DIP试点改革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2、2022年,下达随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投入1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政策宣传、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等重点领域方面工作,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安排,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按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医疗保障经办和服务能力。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经办服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一是优化基金分配,引导盘活县域内医疗资源。预算编制尽量向县域内倾斜,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基金预算,县域内医疗机构分配占62%,比2021年增加近3个百分点;其中二级医疗机构分配占县域内额度的40.4%,比2021年增加近7个百分点。二是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特病鉴定下放到基层定点医院,将异地就医备案权限下放到镇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将慢特病报销待遇审批每年一次改为即时申请、1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异地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一张报销单引出四项改革》刊登发表在湖北日报上,市县媒体纷纷转载。三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解决“异乡愁医”问题。完成系统测试,实现省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跨省五个病种门诊和住院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直接结算。四是做好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健全互助共济制度。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2、硬化监管措施,基金安全保障有力。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基监管宣传,先后制定《随县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随县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是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惩戒。加强与纪检监察、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二是主动移交,实现行纪(刑)衔接。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相关问题线索12条,向公安机关移交了淮河镇卫生院、草店镇卫生院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线索2条。三是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28.1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8.6万元;暂停1家村卫生室6个月医药服务;立案查处5家定点医疗机构;责令10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血液透析项目重复收费退费168.5万元;县域内26家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违规项目246条,主动退回医保基金26.86万元。
2、推进支付改革,优化医保协同治理。随县辖区共20家医疗机构为DIP付费改革实施单位,县域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DIP历史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医疗机构应上传数据量292109条,已上传数据401812条,完成了2022年1-6月份病案数据的上传工作,历史病案上传覆盖率达100%,同时按要求报送了DIP数据库需要的随县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6月住院费用数据。医保报销效率大幅度提高,慢特病报销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住院报销比例达82%。
3、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制定《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机关管理。将基金会计与出纳分开管理,相互监督制约;将信息职能归位于机关管理;对上对外协调由机关股室牵头,增强凝聚力;规范干部职工待遇,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对“以钱养事”公益岗位人员的考核和管理。2022年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2名“以钱养事”公益岗位人员,提拔聘任7名机关中层干部,医保服务中心增补1名支部委员,缓解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现状。利用“四个100”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素养。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委员会和妇女委员会,并选优配强相关人员。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配强支部书记,配齐支部委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情况: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决策,遵照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对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规范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程管理: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文件及财经制度等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中央转移支付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4万元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政策宣传、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等业务费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召开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2次。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年度指标值≥2次,全年完成值3次。
(2)质量指标
补助资金到位率:年度指标值100%,已完成100%。
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值≥80%,已完成100%。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0%,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年度指标值≥90%,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年度指标值≤60分钟,医保信息中心设在市医保局。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
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年度指标值≥90%,全年完成值100%。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DIP试点:年度指标要求逐步推开,市医保局在2022年已出台随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相关配套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逐步推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年度指标值≥90%,参保人员对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达到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医保服务满意度年度指标值≥90%,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 (省直专项)名称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省直部门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
转移支付 (省直专项)资金 (万元) (20分)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A) | 全年 执行数 (B) | 执行率 (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4 | 164 | 164 | 100% | 20 | |||
其中:省级补助 | ||||||||
ﻩﻩﻩ 市县资金 | ||||||||
ﻩﻩﻩ 其他资金 | ||||||||
绩 效 指 标 (80 分)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召开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次数 | 2次 | ≥2次 | 5 | |||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 | 2次 | ≥2次 | 5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
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 | ≥80% | ≥80% | 10 |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90% | 5 |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90% | 5 |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60分钟 | 5 |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100% | 5 | |||||
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 | ≥90% | ≥90% | 5 |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 逐步推开 | 逐步推开 | 5 | |||||
时效 指标 | DRG试点进展模拟运行时间 | 不晚于12月底 | 不晚于12月底 | 5 | ||||
成本 指标 | ||||||||
…… | ||||||||
…… | ||||||||
绩 效 指 标 (80 分)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 ≥90% | 10 |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90% | 10 | ||||||
……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
…… | ||||||||
…… | ||||||||
总分 | 80分 | |||||||
偏差大或目标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改进措施及结果 应用方案 |
备注:由于项目资金由局机关申报,项目申报成功后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拨付两个二级单位,导致年底决算项目支出的时候有重叠支出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