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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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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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章政策,按照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根据上级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和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是隶属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二级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缴费记录科、待遇审核科、待遇发放科、稽核科、档案管理科、基金财务科。单位编制13人。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编10人,以钱养事人员2人,军转安置人员1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7.7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42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3.6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45万元,占本年收入87.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34.17 万元,占本年收入12.0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9.45 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96 万元,增长58.11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41万元,增长72.0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类)支出233.58万元,占93.67%;商品服务(类)支出15.79万元,占6.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8%。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33.58万元(基本工资49.68、津贴补贴54.27万元、 奖金58.63万元、伙食补助费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5万元、 住房公积金18.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12万元、邮电费0.28万元、物业管理费1.48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3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及保有量为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增减情况。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涉及出国(境)团组无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增减情况。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及保有量为零。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比年初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开展....工作。202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无增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镇人社中心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业务培训及征收收入动员大会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降低3.4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0.55万元支出/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17%。从评价情况来看,县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参保缴费人员县级补贴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支付,保障参保缴费人员补贴及时入账和到龄人员足额发放。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提高参保率、缴费率;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按时对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和被征地领取待遇人员足额发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00分。

2021年度县级配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9万元,执行数为40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数量指标:重复参保人员及领待人员稽核认证工作全年实现值149978人,得分9分;参保扩面工作(参保缴费人数)全年实现值264370人,得分10分;二是质量指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全年实值>=100%,得分9分;三是时效指标:缴费县级补贴全年实现值>=100%,得分9分;待遇发放补贴全年实现值>=100%,得分9分;四是成本指标:缴费人均补贴全年实现值15.3元,得分9分;领待人均补贴全年实现值239.8元,得分9分;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养老保险办事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实现值效益显著,得分9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全年实现值效益显著,得分9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年实现值效益显著,得分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年实现值>=100%,得分9分。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提高参保率、缴费率;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按时对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和被征地领取待遇人员足额发放。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为空表

2、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为空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1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1年度县级配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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