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2021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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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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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二)人员编制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三、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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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协调服务股、政策法规股4个内设机构。

(二)成员构成

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9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石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组织起草有关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等。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石材产业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三)负责规划建设石材产业发展质量标准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

(四)负责组织协调石材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负责石材市场经济运行的调度、协调、管理和服务。

(六)组织开展石材产业发展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决算8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02万元。2021年部门支出87.0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87.02万元,2020年度无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补助)87.02万元,2020年部门组建无预算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87.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2.89万元,津补贴24.48万元,奖金11.7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1万元,住房公积金6.46万元,机关运行费用8.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随县石材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无,工会经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六)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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