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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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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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发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本级)

二、收入总表(本级)

三、支出总表(本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本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本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本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级)

九、项目支出表(本级)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本级)

十一、 收支总表(汇总)

十二、收入总表(汇总)

十三、支出总表(汇总)

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

十九、项目支出表(汇总)

二十、政府采购预算表(汇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行业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科学执行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部门预算,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与县外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融合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县体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出版、电影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十一)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港澳台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随县文化走出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股)、体育股、广播电视股、文物股。(本级)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随县文物保护中心、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随县文化馆、随县图书馆、随县博物馆(随县考古队)。(二级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共6个,包括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和文化馆等5个全额拨款的公益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工勤在职1人,事业在职人数22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9人。(汇总)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属于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工勤在职1人。(本级)

第二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

局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实行综合预算。

(一)本年度预算收入97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5.24万元。(汇总)

本年度预算收入67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9.58万元。(本级)

(二)本年度预算支出97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67.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589万元。(汇总)

本年度预算支出67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3.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533万元。(本级)

(三) 项目支出基本情况:项目支出589万元。主要包括:安居遗址安防运行经费40万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6万元、流动舞台车燃油费及保养费5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500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3万元、文物保护及普查经费5万元、炎帝文化庙会活动经费30万元。 (汇总) 

项目支出基本情况:项目支出533万元。主要包括:旅游发展专项经费800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3万元、炎帝文化庙会活动经费30万元。 (本级)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支1548.42万元,2022年预算收支975.24万元,比上年减少57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汇总)

2021年预算收支1370.92万元,2022年预算收支679.58万元,比上年减少69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和往来资金减少。(本级)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367.04元,日常公用经费19.2万元。(汇总)

2022年局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133.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2万元。(本级)

四、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公用接待费支出较上年3.6万元减少2.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务实节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相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较上年1万元增加1万元。(汇总)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与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公用接待费支出较上年3.6万元减少2.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务实节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较上年相比无差异。(本级)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初,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下属二级单位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用车1辆。(汇总)

截至2022年初,随县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无公务用车。(本级)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文旅系统各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

(一)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专项支出,在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进行,同时对系统各单位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督办与抽查。各单位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系统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889万元(安居遗址安防运行经费4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6万元、流动舞台车燃油费及保养费5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800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3万元、文物保护及普查经费5万元、炎帝文化庙会活动经费30万元。本着“谁使用资金,谁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的原则,资金跟着项目走,绩效跟着资金走。

(三)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发现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业务处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日期:2021年12月14日                  单位:万元
部门                        (单位)名称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填报人胡婷婷联系电话0722-3339256
部门总体           资金情况
总体资金情况当年金额占比近两年收支金额
  2020  年2021   年
收入构成财政拨款975.24100%1284.961370.92
其他资金

66.68177.5
合计975.24100%1351.64 1548.42 
支出构成基本支出386.24
454.64651.42
项目支出589.00 
897897
合计975.24100%1351.64 1548.42 
部门职能          概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年度工作任务          
完成市对口局下达的年度目标,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年度目标,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总预算项目本年度预算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炎帝文化庙会活动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3030进一步擦亮炎帝文化庙会金字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随县文旅融合。
文物保护及普查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55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修缮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33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66使我县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安居遗址安防运行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4040做好安居遗址日常养护,确保安居遗址文物安全。
流动舞台车燃油费及保养费特定目标类项目55确保文艺表演团体的正常演出,促进农村演出市场繁荣。
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500500旅游人数和收入稳定增长。支持我县荆楚文旅名县创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高旅游知名度。
整体绩效        总目标长期目标(截至2025年)年度目标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要素、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多方面宣传营销,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打造世界华人寻根谒祖圣地、全国生态康养宜居福地。旅游景区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升。  旅游人数和收入稳定增长。支持我县荆楚文旅名县创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我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高旅游知名度。
长期目标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要素、优化旅游产业结构。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新增旅游项目5经验标准
质量指标旅游项目和服务
设施群众满意度
≥85%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旅游收入增长率≥5%经验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旅游人次增长率≥5%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2:多方面宣传营销,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打造世界华人寻根谒祖圣地、全国生态康养宜居福地。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县旅游人次1000万到2025年
质量指标随县旅游群众满意度≥85%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旅游景区人次增长率≥5%经验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全县旅游品牌知名度大幅提高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3:旅游景区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升。
长期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新增3A级以上景区2经验标准
质量指标A级景区提档升级5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旅游收入增长率≥5%经验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旅游人次增长率≥5%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1:旅游人数和收入稳定增长。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年 2021   年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带动旅游收入5%5%≥5%经验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510520≥500经验标准
年度目标2:支持我县荆楚文旅名县创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年  2021  年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荆楚文旅名县数量111历史标准
质量指标整体知名度

大幅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旅游公共服务满意度85%85%≥85%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3:支持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高旅游知名度。
年度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绩效标准
近两年指标值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0   年  2021  年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域旅游示范区数111历史指标
质量指标整体知名度

大幅提高历史指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旅游收入增长率5%5%≥5%经验指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旅游人次增长率5%5%85%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游客满意度指游客满意度85%85%85%行业标准
备注:1.“项目类型”请选择填报:①常年性项目;②延续性项目(从   年至   年);③一次性项目。
      2.“整体绩效总目标”:请结合部门职能、工作规划、项目支出投向等编报;绩效总目标可分解为多个子目标,每个子目标对应一项或多项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
      3.“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仅为参考指标框架,并非每一个长期或年度绩效指标都同时有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填报。
      4.“二级指标”中“产出指标”请选择填报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请选择填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满意度指标”请选择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或投诉次数等指标。
      5.“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文件依据或参考标准,可填写“历史标准”、“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采购及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凡是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报政府采购计划后,到财政指定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协议采购,对未纳入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的,进行自行采购。同时也严格要求系统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及本级均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  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本级)

1.收支总表(本级).xls

二、收入总表(本级)

2.收入总表(本级).xls

三、支出总表(本级)

3.支出总表(本级).xls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本级)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本级).xls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本级)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本级).xls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本级)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本级).xls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级)

7.三公(本级).xls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级)

8.政府性基金(本级).xls

九、项目支出表(本级)

9.项目支出(本级).xls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本级)

10.政府采购预算表(本级).xls

十一、 收支总表(汇总)

1.收支总表(汇总).xls

十二、收入总表(汇总)

2.收入总表(汇总).xls

十三、支出总表(汇总)

3.支出总表(汇总).xls

十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汇总).xls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xls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汇总).xls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汇总)

7.三公(汇总).xls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汇总)

8.政府性基金(汇总).xls

十九、项目支出表(汇总)

9.项目支出(汇总).xls

二十、政府采购预算表(汇总)

10.政府采购预算表(汇总).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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