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预算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1-11-24
  • 【字体: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承担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场信息化与交流合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2.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对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5.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以及农业援藏援疆等工作。

起草食用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用菌产业生产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用菌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6.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农垦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起草全县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协调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垦区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指导垦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7.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9.种植业股(农药管理办公室)。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0.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11.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2.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13.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 

机关: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工勤编1名,离退休人员8名。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6人、工勤1人。

直属单位:13个二级单位分别是随县种子管理局、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植保站、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农业执法大队、随县渔政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随县生态能源管理站、随县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随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随县农田建设中心。其中:在职人员125人、退休人员61人;事业编制人数 137人,事业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单位改革设置公益一类单位13个。

一、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系统汇总193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815.39万元,其他收入117.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总计增加99.4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支出预算汇总193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89万元,项目支出373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99.4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项目支出基本情况:本级预算项目支出373万元。主要包括:本级防疫经费50万、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5万、农机监理、农机号牌登记经费3万。屠宰管理工作费5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化解村级债务以奖代补经费300万。上年度项目支出12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08.2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15.39万元,2021年度相比增加87.19万元增长5.05%。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5.39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35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万元,项目支出3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农业系统汇总纳于一般公共预算运行费共计87.6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25万元,维护费0.6万元,会议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工会经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其它交通费用1.5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总额139.2万元减少了51.6万元,降幅37.0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无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单位(含二级单位)房屋面积共有9128平方米,机关共有车辆3台,二级单

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台,工具车5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机关固定资产总值2510万元,无形资

产总值194.5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5.56万元。资产总值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加

0.36%,原因是本年更新一辆公务用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5万元。

1、公务接待费5.5万元,同上年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8.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同上年增加16.5万元,同比增长550%,主要原因是公车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增加。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

4、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2年无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动物本级防疫经费、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以奖代补资金、屠宰管理工作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大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3.2022年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1.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55万元,项目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检测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宣传培训;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风险检测、监督检测等,确保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1. 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随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2020年检测合格率97.5%2021年检测合格率98%,检测合格率逐步提高,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其中办理拖拉机收割机新入户1000台,检验拖拉机收割机2000台,发放跨区作业证600本农机号牌费,农机驾驶许可考试300人。

定点屠宰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数5万。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全县定点屠宰量率达100%,无私屠滥宰现象.二是屠宰企业正常营业率达100%,生猪产品检疫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98%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数量指标:督导督查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经济效益指标:全县基本消除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基本消除、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去年基础上增幅10%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数量指标:奖补范围为全县18个乡镇(场),1个开发区;质量指标:奖补资金执行率100%;社会化效益指标:基本完成推进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承担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市场信息化与交流合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2.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对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5.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以及农业援藏援疆等工作。

起草食用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用菌产业生产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用菌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6.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农垦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起草全县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协调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垦区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指导垦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7.农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9.种植业股(农药管理办公室)。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0.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11.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2.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13.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 

随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工勤编1名,离退休人员8名。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6人、工勤1人。

  1.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 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34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21.51万元,其他收入24.5万元。上年度预算总收入403.92万元, 比上年度减少57.91万元, 减少了 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预算支出34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01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上年度预算总支出403.92万元,比上年度减省57.91万元,减少了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项目支出基本情况:本级预算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包括: 本级防疫经费 50万、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5万。上年度局机关本级预算项目支出5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1.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2.41万元,减少了2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其中: 基本支出 266.51万元, 包括人员支出 242.5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万元, 项目支出 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本级纳于一般公共预算运行费共计24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护费0.6万元,会议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工 会经费 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总额25.2万元减少了1.2万元,降幅4.7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无本级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机关固定资产总值2510万元,无形资产总值194.55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3,都属应急车辆。资产总值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加0.36%,原因是本年部分资产更新。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9万元。

1、公务接待费4.5万元,同上年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1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同上年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公车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增加。

3、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增减变化。

4、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动物本级防疫经费、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大农业业务工作的更好开展。

32022年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1.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预算55万元,项目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检测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宣传培训;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完成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风险检测、监督检测等,确保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随县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2020年检测合格率97.5%2021年检测合格率98%,检测合格率逐步提高,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 行政运行(2010601项) :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 :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境) 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 因公出国(境) 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 测合格率逐步提高,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