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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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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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2、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3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4、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工作。

5、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指导和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部门网站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12345市长热线运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3月,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而成,加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现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协调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政务公开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12345市长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有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劳务派遣16人,进驻单位35个,开通窗口99个,窗口工作人员120余人,入驻事项1947余项。

第二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预算收入73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5.24万元,占比100 %;预算收入较上年333.54万元增加了401.7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新增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外包项目的费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742.24万元,其中:项目经费支63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8.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主要是新增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外包项目的费用。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35.24万元,上年结转7万,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08.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主要是新增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外包项目的费用和非税结转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总计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万元,增加36.9%,主要原因是之前借用政府大楼办公室现搬入本局中,办公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福利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部门政府采购,但有依据2021年1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受理等公共岗位服务外包工作。此次采购服务的内容为:县政务中心“一窗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岗位、“一事联办”岗位、统一出件窗口岗位、咨询导引岗位、帮办代办岗位、“12345”市长热线岗位共计6个岗位16人。此项目为长期项目。2022年12月11日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外包项目工作。共计38人,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此项目为长期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总资产1809.7万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785.21万元,增加135%,主要是2021年月由借用政府大楼办公室搬入本局(原妇幼保健院移交我局)增加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资产分类为:用房类1552万元,通用设备类45.24万元,专用设备类174.76万元,家具用具类37.7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加500%,主要原因是各项考核检查增多;

租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与上年增加5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督查力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自2016年公车改革后,不再购置车辆。

第三部分  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项目总支出630万元,分别为:运行维护管理经费150万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外包项目480万元。

年度工作任务:1、加强机关建设,做好管理工作;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提高热线话务接通率,建设亲民服务渠道;5、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工作;6、完善政务服务体系;7、扩大审改制度成果;8、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2023年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按照要求完成“互联网+‘放管服’”相关工作,确保12345市长热线正常运行,保障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全县部门网站安全有序运转,配合市政数局实现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县政务服务窗口前台服务岗位外包工作经费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窗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岗位、 “一事联办”岗位、统一出件窗口岗位、咨询导引岗位、帮办代办岗位、“12345” 市长热线岗位。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4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一窗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岗位: 深入推进以“受审分离、综合服务”为核心的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打造“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旨在更好地提升办事效率和水平,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一事联办”岗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跨域通办(含跨省通办)等事项集中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统一出件窗口岗位:负责各类批文证照的出件、寄送、存档等。咨询导引岗位:负责信息咨询、排队叫号等业务。帮办代办岗:负责信息录入、上传资料、扫描、业务指导等。12345”市长热线岗:转办各类群众来电及信件;受理各类“不满意”投诉及回访。

成本指标:服务外包、基础场地、网络运营

数量指标:上线20个主题事项,并产生50余件办件量。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率达到98%

(二)“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主要内容是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3年度运行维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环境卫生、安全、日常办公等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政务服务大厅计划完成35万件

效益指标: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环境卫生、安全、日常办公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0301:反映用于保障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0302及专项服务(04项)2010304:反映用于保障中心平台正常运行的支出。

6、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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