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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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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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随县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单位属于随县财政外助事业单位,主要工作是:人事代理,档案托管,高校毕业生户口法靠,流动党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大学生实习实训,职称申报等。一直按照财政工作宗旨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项业务,保证财政资金监管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人才交流中心共有事业编制5名,现有在编人员5名。

第二部分随县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收入预算总额85.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73.34万元,其他收入11.7万元,比2022年度104.79万元减少了19.75万元,减少19%,原因是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招聘培训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支出预算总额85.04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73.34万元,比2022年度104.79万元减少了19.75万元,减少19%。原因是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招聘培训项目经费减少。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8.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17.64万元、津贴补贴2.95万元、绩效工资8.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万元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5.0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4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人员经费38.29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2022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4.79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了19.75万元,减少19%,原因是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招聘培训项目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县随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相关人员需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上级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精神,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我单位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实行集中采购和自行的分散采购二种。

三、政府采购内容除每年市政府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外,还包括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集中定点加油、集中定点维修,公务用纸、印刷等。

四、本单位购置大的设备需纳入年度预算内,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资金或安排自筹资金,按预算计划组织实施。

五、由采购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随县人才交流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2022年预算无三公经费。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00%。本年度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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