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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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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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 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二、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二、2023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3年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随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8个机构,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核定编制25人,行政编制18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实际行政在职人数19人,工勤在职人数5人,退休15人。

二、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研究人大理论、政策,提出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建议;起草县人大文稿;协调和组织人大宣传工作。负责协调、保障工作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研究机构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县人大办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新时期财政预算管理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一、2023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565.13万元。

二、2023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565.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23万元,项目支出16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收支459.23万元,2023年预算收支56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同比增加23.06%,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新增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以奖代补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9万元,公用经费65.23万元,人大监督项目经费166万元,其中:人大专项经费49万元,人大对部门工作评议经费5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2万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费10万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10万元,人大常委会及培训经费10万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以奖代补经费5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办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少1万元,原因是压减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预算多2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成本逐年增加,正常运转支出费用较高。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法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达到机关预期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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