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共随县县委党校窗帘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兴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红星国际广场大一层11街13-15号
被投诉人:中共随县县委党校
地 址:随县县委党校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贵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对中共随县县委党校窗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FSCG-2023-0099)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该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人员配置”的评审标准缺乏量化标准,存在无法量化的情形,存在评委主观评分的风险。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缺乏量化标准,存在无法量化的情形,存在评委主观评分的风险。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部分评审内容“主要制作方法、工序、工艺及标准”的评审标准缺乏量化标准,存在无法量化的情形,存在评委主观评分的风险。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部分评审内容“供货及安装服务方案” 的评审标准缺乏量化标准,存在无法量化的情形,存在评委主观评分的风险。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部分评审内容“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评审标准缺乏量化标准,存在无法量化的情形,存在评委主观评分的风险。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综上,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成立,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随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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