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2169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随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随县政发〔202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8-05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21〕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6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政府法制部门对截至2021年4月30日所有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以及冠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宣布失效4件,继续有效19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对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应按照《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的规定办理。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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