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县政府法制部门对2020年6月30日前、2019年6月1日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失效2件、拟修改1件、继续有效20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对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按照《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的规定办理。
1.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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