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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19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主体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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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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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县“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鄂财商发〔2017〕50号)、《省粮食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创建“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粮发〔2017〕42号)等文件要求,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决定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在全县遴选1-2家龙头示范粮油加工企业,8-10家示范特色粮油加工企业,作为“中国好粮油”行动实施企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合理、合规,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1、龙头示范粮油加工企业

(一)遴选范围:在本县注册的,以粮油加工为主业的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参加遴选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正式投产3年以上,取得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市场开拓能力强,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3、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50%,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经营辐射能力强,行业引领明显,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5、产品质量优良并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本县区域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6、产品和工艺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7、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开发生产“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产品。

8、参加遴选的企业应建成1万亩以上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发展订单生产,订单率达到30%。

9、积极参与全县粮油应急供应与保障。

10、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广泛参与产品宣传和营销。

11、建设1家功能完善、带动力强、示范作用明显、集收储、清理、干燥、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专业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12、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企业自筹发展资金能力较强。

2、示范特色粮油加工企业

(一)遴选范围:在本县注册的,以粮油加工为主业的企业。

(二)参加遴选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正式投产1年以上,取得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2、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市场开拓能力强,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50%,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经营辐射能力强,行业引领明显,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5、产品质量优良并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本县区域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6、产品和工艺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7、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开发生产“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产品。

8、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广泛参与产品宣传和营销。

9、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企业自筹发展资金能力较强。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17日

(三)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0年9月17日17:00截止

(四)遴选程序

1、通过随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随县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主体遴选公告。

2、参选企业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随县发改局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文件资料:①申请项目实施企业请示文件;②《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主体实施方案》;③《中国好粮油建设主体遴选申报表》及自评得分;④推进“中国好粮油”工程责任主体承诺书。

3、随县发改局根据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分别封装材料,填写《随县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企业遴选报名统计表》,汇总整理参选企业名单。

4、成立随县“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遴选评审组,召开遴选评审会。根据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由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照企业遴选标准,实行百分制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遴选1-2家粮油加工龙头示范企业,8-10家示范特色粮油加工企业,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复审最终结果。

5、遴选结果在随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备案审核同意后发放中选企业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粮油加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申报。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条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遴选过程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随县发改局粮食调控与仓储股   许威

联系电话:0722-3568122    

  

附件:随县2019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主体遴选申报表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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