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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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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拔尖... 
发布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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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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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争创“中部百强县”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顺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补齐人才队伍建设短板,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立足随县实际,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争创“中部百强县”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随县人才新政12条”),拿出真招实策、真金白银,倾注真情实意,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人才新政12条措施中,既有对高层次人才、大学生、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又有对平台载体的支持,支持项目多、标准高、范围广。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我们主要以优激励、搭平台、重扶持为主,鼓励高层次人才来随县创新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激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持续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满1年且进展明显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长3年。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年薪20万以上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给予前5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全额补贴;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县财政给予企业全额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学校、医院新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才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人才津贴。二是鼓励建设平台。支持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业建设或牵头组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三是支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来随县创办企业且全职在县工作的,按国家级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最高50万元给予贴息担保贷款,优先入驻人才创新创业超市、中小企业创业园,解决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供其使用。

在集聚高校毕业生方面。我们聚焦于政策创新,在人才引进机制、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了放权力度,同时提高了各类补贴标准。一是发补贴。首次在我县企业就业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大学生,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6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2.4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1.2万元、全日制专科生0.6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予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企业,且为相关人才在随县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大学生来县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贴息担保贷款,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定职称。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事业单位申报职数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聘。三是给编制。在随县企业工作满2年的,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为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在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方面。我们对本土人才素质提升、基层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具体举措,对工作室等载体加大了奖补力度。一是支持成长成才。企事业单位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补贴;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补贴;对企业在职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补贴。二是激发人才活力。对评选产生的“县管拔尖人才”、“县级工匠、名师、名医”以及“随县杰出人才”,分别给予1.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名医工作室、临床重点专科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对工作室(专科)领衔人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入选“随州工匠”、“湖北工匠”的技能人才或获得市级、省级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经费资助,对入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技能人才或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三是强化跟踪培训。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培养整体规划,利用省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健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训主渠道与各类培训机构相补充的人才培训体系,每年组织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本土人才整体素质。

在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方面。我们坚持把优化服务环境作为拴心留才的重要手段,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一是住房安居有保障。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且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同时享受购房款50%的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我县工作的全日制大学生或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或副高级职称6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中级职称3万元、全日制专科生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享受300元/平方米购房补助、2000元水电燃气补贴、契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启动人才公寓二期建设,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免费拎包入住。二是家属就业有着落。按照“对口安置为主、统筹调配为辅”原则帮助解决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就业问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属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转任(交流)有关规定的,可统筹安排到我县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工作;原在民营企业工作或者无工作的由人才接收单位负责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随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三是子女入学有选择。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不受户籍限制,在全县范围内便捷入学就读。同时,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定期开展人才休假疗养、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关心关爱活动,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在政治上给予关心,优先推选提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平台。

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既持续升级了原有政策,也提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总结起来有三大特点:一是覆盖对象广。补贴对象从原先的领军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大学生等高层次人才扩大到了专科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等基础性人才,无论是战略“帅才”、产业“将才”,还是青年“英才”、制造“匠才”,我们都打开大门、孜孜以求。二是扶持力度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如大学生生活补贴从原先的硕士0.96万元/年、博士1.8万元/年提高到了专科0.6万元/年、本科1.2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博士6万元/年,购房补贴也从本科1万、硕士2万、博士3万提高到了专科2万元、本科3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10万元,同时还能享受“提升县城首位度”城乡居民购房优惠政策,可以说是基本达到了省内中等城市水平,进一步彰显了随县以人才引领发展的决心和魄力。三是经费投入高。与实力雄厚的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城市相比,随县经济和财力仍显薄弱,但在人才资金支持上毫不含糊,可谓是投入力度空前,2023年人才工作经费预算1700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的实施,努力让广大人才在随县就业创业的成本更低、负担更小、享受到的政策更优惠。

关键词解释:

【一次性购房补贴】2022年1月16日,县政府出台《关于提升县城首位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在随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大学生,在县城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含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二手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6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专科生2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购房优惠政策:按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予2000元水电、燃气补贴,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缴纳的契税给予100%补贴。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随县就业为例: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按2021年随县商品房均价3470,总房款34.7万元,可获补贴6.7万元:本科生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居民购房补贴3万元、水电气补贴0.2万元、契税补贴0.5万元。相当于每平方米优惠670元。

【住房安居有保障】我县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前期,随县高标准建设了人才公寓一期,出台了《随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达到拎包入住条件。下一步,将启动人才公寓二期建设,计划新建200套,保障来县就业创业、在本地无住房的各类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同时,制定出台了《随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共新建公租房936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星炬公租房744套,北岗公租房192套,优先保障来随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以来,炎帝学校、神农国际学校、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陆续建成使用,100多名优秀青年教师、医生通过申请,轮候入住公租房,有效解决了部分人才住房问题。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企业建设或牵头组建湖北省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并通过省级备案(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补;新认定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对获得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奖励,其中国家级、省级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此外,随县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额外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给予2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其中,对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研发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分别奖励10 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研发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另外,今年对企业研发也增加了奖励力度,即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 万元(含),且完成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并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按核定研发费用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对于大专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单位申报职数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优先提拔使用。

【县管拔尖人才】全称为“县管拔尖人才暨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选拔条件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奉献社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专业造诣较深,学术和技术水平较高。(3)近三年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选拔范围为在随县科研、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等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现代管理等方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目前仍在一线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对贡献大、名望高、身体健康仍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年龄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为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列为推荐人选。在管理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期满后可再次参加评选,但不超过两届;已荣获过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称号和已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我县目前已评选出62名县管拔尖人才,正在进行第五轮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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