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房票;房地产企业 
发布日期
2022-08-22
信息来源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文字】《关于推进县城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2年8月20日,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城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指导县城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争创中部百强县”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人口发展为重点,探索一系列就地城镇化购房惠民举措,以强化县城引领作用,加快县城能级提升,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县城首位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提升县城首位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随县政发〔2022〕2号)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随县住建局作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牵头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通过调研部分开发企业,并分别征求相关县直部门及厉山镇意见建议,形成目前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房票实施范围

县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县政府主导计划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在此意见出台之前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房屋已被拆除,尚未启动安置的,也可享受房票安置政策。

(二)房票面积

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面积即为房票面积,商品房开发企业凭房票面积按每平方米1350元领取房款。

(三)房票管理

1、房票统一管理。申领房票需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一份协议只发放一张房票。

2、房票实名持有。房票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押、质押、非法套现。房票在直系血亲、配偶间可赠与使用,但需要进行司法公证。

3、房票期限。房票有效期即自征收人开具房票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作废。

4、灵活选购。一张房票可购买多套商品住房,可在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多个楼盘和多家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购买。房票面积未用完的,凭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备案合同开具新的房票。

5、房票严禁套现。房票只能购房使用,严禁开发企业与被征收人合谋进行套现。

(四)房票结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完成备案拨付房票金额的60%;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再拨付30%;房屋交付被征收人后再拨付10%。

四、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止(实行期内核发的房票,在票面所载的有效期内有效)。

五、政策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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