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场景式服务导读:

如果您是随县市民,想要上学,这里有您需要的随县最全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有各类入学指南、办事指南……您浏览本服务介绍,可以在此了解政策、查询学校、办理条件和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您可以找到最合适的学校,弄清如何能顺利入学。还可以为您提供困难资助和其他服务。若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此查询留言、建议或投诉渠道及方式等。

我要上幼儿园

我要上小学或初中

我要上高中

我要上中职学校

我要上特殊教育学院

我要办理转学(借读)、休学(复读)

我要办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我要续办休学

我要申请困难资助

我不是农民工子女

我是农民工子女

我不是农民工子女

我是农民工子女

1、了解中考招生政策

2、录取办法

3、录取批次

4、志愿填报

5、学校和录取结果查询

6、有关问答

7、办事服务

1、了解政策

2、资格条件

3、录取办法

4、志愿填报

5、学校和录取结果查询

6、办事服务

1、了解政策

2、申请条件

3、办理流程

4、申请材料

5、办理方式

6、学校查询

7、办事服务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5、表格下载

6、常见问答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表格下载

5、办理方式

6、常见问答

中小学生申请学生资助

高中学生申请学生资助

1、了解政策

2、入园条件

3、办理流程

4、申请材料

5、办理方式

6、查询幼儿园

1、了解政策

2、入园条件

3、办理流程

4、申请材料

5、办理方式

6、查询幼儿园

1、了解政策

2、资格条件

3、办理流程

4、申请材料

5、办理方式

6、查询片区学校

7、办事服务

1、了解政策

2、资格条件

3、办理流程

4、申请材料

5、办理方式

6、查询片区学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采取梯度志愿,投档录取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或对招录学生不足的学校,可进行一次补录。

随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设置2个批次的志愿。

第一批次:随县一中

第二批次:随县二中、随县丹外高中(民办)

所有有意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随州市中考考生,都必须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上填报志愿。已被“名额分配”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a、考生可登录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向招生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b、高中学校查询

随县高中(中职)学校一览表

参加中考未被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的中考学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备录取到随县中职学校的资格。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也可按计划在省内其他市州招生。

参加中考的考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

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8月下旬。

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学籍。

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联合办学招生,不得招收外省生源学生。

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考生不得退档。

所有有意愿就读中职学校的随州市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都必须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上填报志愿。

a、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gzjd.hubzs.com.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向招生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b、随县中职学校查询

随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做好残疾学生信息摸排,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分类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类学校应当积极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随县户籍,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9月1日前满周岁)至16周岁的特殊儿童(少年)。

(2)要求:无攻击性行为、无自残行为、无特殊疾病、无传染病等能适应学校生活的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一定教育意义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生活不能自理、有攻击性行为、有自残行为、有特殊疾病、传染病等不适合到学校学习的特殊儿童(少年),根据条件可进行远程送教。对接受完学前教育或康复达三年以上的特殊儿童学校可优先录取。

(3)招收学生残疾类别:持智力残疾、言语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证的特殊儿童(少年)。(残疾证上残疾类别含听力残疾、视力残疾、精神类孩子不属于此招生对象)


1、报名登记时间:每年6月25日之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由监护人通过电话预报名,学校将通知预报名学生进行集中面试评估的时间。

2、来校评估时间:每6月29—30日(学校教务处通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来校接受评估)面试评估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学校将根据面试评估情况并结合学校招生容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通知将及时告知家长。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主页)、户主及学生户口页复印件;

(2)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相关诊断证明;

(5)学生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6)按要求如实填写疾病告知书。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三组204号

电话:18986447444(邓老师)


学生办理转学参考学生入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学生学籍随人走,无借读现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在一学期内因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

复学时,可根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回原年级就读,也可以到下一年级就读。核准复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后做复学处理。

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学校学籍网上提交申请-教育局网上审核

因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核准复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后做复学处理。


1)线下可到学生就读学校办理

2)线上办理可登录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https://zxxs.e21.cn/jsp/public/login.jsp)

1、因病休学;

2、残疾儿童延缓入学;

3、其他特殊原因(提供证明)


1、填写休学申请表;

2、所在学校审核材料,签字盖章;

3、向教育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签字盖章;

4、所在学校网上申请学籍停止


1)诊断证明、入院发票、病例;

2)残疾儿童只需要提供残疾证件;

3)其他原因相关材料


1)线下办理到学生就读学校、随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2)线上办理学籍可登录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https://zxxs.e21.cn/)

3)线上审批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中小学延缓入学申请表》下载

中小学延缓入学申请表.docx

问: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向哪个机关提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同意并报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学校学籍网上提交申请-教育局网上审核

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出具县级及以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中小学续办休学申请表》下载

中小学续办休学申请表.docx


1)线下办理到学生就读学校、随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2)线上办理学籍可登录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https://zxxs.e21.cn/)

3)线上审批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问: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向哪个机关提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1、申请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5、表格下载

高中学生申请助学金

高中学生申请免学费

高中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入学条件和资格审核事项,家长送幼儿入园与幼儿园之间双向自由选择。

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办理入园


无需提交材料

线下直接到附近就读幼儿园办理

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入学条件和资格审核事项,家长送幼儿入园与幼儿园之间双向自由选择。

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办理入园


无需提交材料

线下直接到附近就读幼儿园办理

1)小学阶段入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秋季开学时各学校招生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儿童必须入学。

2)初中阶段入学:各地所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就近直接升入到对应初中学校。各地各校做好招生统计工作,并将小升初招生结果上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县内非招生范围内的小升初学生统一升入初中后再办理转学,办理转学时需有学生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跨省转回的七年级新生应根据入学范围,携带学生国网学籍卡、小学学业证明、户口簿及居住证明就近入学。认真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


1)入学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材料,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工作。

2)录取办法。各学校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经公示无误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县教育局进行网上新生注册时复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址、户籍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a、户口簿;

b、出生证明;

c、房产证明。

线下直接到附近划片就读小学或就近直接升入到对应初中学校办理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在随县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的,以实际入住房产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

(2)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监护人)须持有城区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或工资流水证明,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父母(监护人)须有一年以上营业执照且在正常营业。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一般应在租住地入学,租住地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节安排入学。

监护人居住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登记报名-提交资料-学校(教育局)审核-公示(通知)-报名入学

实际入住房产证明(无房的提供市房产局无房证明),出生证明,全家户口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或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工资流水证明或营业执照。

线下直接到附近划片就读小学或初中办理


(一)寄宿生申请条件: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在校在籍的特殊学校学生。

(二)非寄宿申请条件: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户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发放

(1)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线下向就读学校申请

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docx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5、表格下载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5、表格下载

1、资格条件

2、办理流程

3、申请材料

4、办理方式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申请、相关部门认定(1-6类学生上报市中心比对认定、第7类学生学校核查);

(2)学校收集学生申请认定表及贫困佐证资料,上报贫困学生认定信息资助中心,评审确定受助对象不少于一周公示;

(3)县市区资助中心报财政部门核实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下达镇场中心学校、县市区直学校财政账户学校向银行提交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金额、银行卡账号。


学生申请认定表、相关佐证材料

线下办理,学生所在就读学校申请

《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下载

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xls


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残联部门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先免后补

《普通高中免学费受助学生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

线下办理,学生所在就读学校申请

《普通高中免学费受助学生申请表》下载

普通高中免学费受助学生申请表.xlsx


一、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网上申请-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材料准备: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

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代替);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地址:随县教育局211室,0722-333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