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办理场景式服务导读:

这里是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证件办理场景式服务,不管您是办理户口登记或是身份证,不知道该如何办理,那么请您浏览本场景式服务,它为您详细指出了窗口办理和线上办理指南。如果您在办理有关证件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本服务提供了咨询和投诉服务电话。

本服务竭诚为您提供办理户口登记和身份证有关业务的指引性帮助。

请点击下面的办理事项名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类型。

快捷操作入口:

继续下一步
退出该服务

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

办理身份证

窗口办理

在线办理

第一步 准备材料

第二步 办理方式

第三步 领取证件

第一步 准备材料

第二步 现场办理

第三步 取证

第一步 准备材料

第二步 线上办理

第三步 取证

窗口办理

事项名称:核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机构:随县公安局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网办深度: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跑一次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民主路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07

办公电话:0722-3592529

交通指引公交:从随州市城区乘3路公汽,到厉山镇汽车站,转1路公汽到随县公安局站下车,往东100米

温馨提示:需要现场采集指纹,核对人像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

办理流程图:

许可收费:无

咨询电话:0722-3592562

投诉电话:0722-12345

网上服务指南:湖北政务服务网


领证有两种方式供选择:

一是现场领取。公民本人领取身份证的,应当现场核对视读、机读信息与指纹信息,交回《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申请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异地领取凭证》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持证人应在居民身份证发放一个月内,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进行机读信息核验和指纹比对。

二是邮寄送达。公安部门将办理好的证件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邮寄送达。注:该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跨省首次异地办理

省内首次异地办理

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军人)

临时身份证办理

到随州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申报父母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

2、《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登记表》(父母双方民族成分不同的、由父母共同签署)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4、《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1、父母离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随州市县市区公安局

办理地点: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到办事现场次数:零跑腿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许可收费:

咨询投诉:0722-12345

县市区办理网上指南可点击湖北政务服务网

领证有两种取证方式供选择:

一是现场领取。公安部门审核准予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在户口簿上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后,发放户口簿。现场办理完毕后,申请人现场领取。

二是邮寄送达。公安窗口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邮寄送达。注:该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随州市居民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可选择线上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

温馨提示:此项网上联办服务,即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实现部门信息核验,您在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可同步申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障卡,通过“多表合一、智能填报”,由“填表”向“补表”“审表”转变,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

在线办理前,请认真阅读本事项服务指南,准备好如下材料:

1、新生儿落户申请表;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行政相对人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障卡时提供该材料);

4、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行政相对人办理社会保障卡时提供该材料);

5、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行政相对人办理居民户口簿时提供该材料);

6、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行政相对人办理居民户口簿时提供该材料);

7、结婚证(行政相对人办理居民户口簿时提供该材料);

8、出生医学证明(行政相对人办理居民户口簿时提供该材料);

9、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行政相对人父母离异时办理居民户口簿时提供该材料)。


登录注册:

您在网上办理新生儿落户时,先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可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选择“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出生登记)”事项,认真阅读办事解读,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到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根据页面提示进行一表填报,完成网上申报。

办件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分发至相关职能部门,由行政审批人员进行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办理流程:

填写标准:

1、申请人信息(20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拟登记民族、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选择合作银行、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人员类别、证件有效期限、人员状态、户口属性(城镇或乡村)、常住地地址、移动手机、固定电话、常住地邮政编码、申领人通信地址、类别、出生登记情况表。

2、父母信息(26项)。姓名(父)、性别(父)、民族(父)、出生日期(父)、证件类型(父)、公民身份号码(父)、联系电话(父)、户籍地址(父)、户籍地址所辖派出所(父)、实际居住地址(父)、实际居住地址所辖派出所(父);姓名(母)、性别(母)、民族(母)、出生日期(母)、证件类型(母)、公民身份号码(母)、联系电话(母)、户籍地址(母)、户籍地址所辖派出所(母)、实际居住地址(母)、实际居住地址所辖派出所(母);监护关系、监护人姓名、监护人公民身份号码、监护人联系电话。

3、代办人信息(4项)。代办关系、代办人姓名、代办人公民身份号码、代办人联系电话。

承诺时限:经审议,新生儿落户主题联办承诺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社会保障卡办理制卡过程,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内。

在线办理网址:链接湖北政务服务网

领证有两种取证方式供选择:

一是现场领取。请按照回执单预约的日期,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二是邮寄送达。公安部门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邮寄送达。注:该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它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2、年满16周岁: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现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等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1、未满16周岁: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2、年满16周岁:

申请人户口簿。

证件换领:携带到期证件。

证件丢失、损坏:携带旧证件、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等多种证件之一。


居民身份证受理后,本人或委托人(携委托书),到县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含异地)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